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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出站程序

             根据博管办相关规定,博士后在站时间一般为24个月,若申请提前出站,需在站满21个月,我校原则上不允许博士后延期出站,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需提前3个月书面申请,延期最长为1年。
出站程序:
1、博士后向学院(研究院)提出出站评审资格申请,并提交《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科研成果原件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提交,需在全国博士后网站填写、下载),学院(研究院)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工作暂行规定》(校发〔200771号)审核博士后人员提交的材料,并确定其出站评审资格。
2、获得出站评审资格的博士后登录全国博士后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用户名及密码与申请进站时相同),填写出站申请,并打印《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表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表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表3)和《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表》(表4)。在站期间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博士后还需网上填报资助总结报告,并在线打印。
3、博士后所在的学院(研究院)组织召开博士后出站评审会,出站报告评审专家组一般应由包括博士后合作导师在内的5-7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应至少包括2位校外同行且专家组组长应由其中1名校外同行担任。
4、出站评审合格的博士后到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领取离校转单,同时将《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纸质版分别送交国家图书馆论文收藏中心和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各一份(须领取回执)、所在学院(研究院)资料室,完成后将转单和回执一并交回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同时,还需通过“全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网络系统”上传《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电子版。自2013年9月1日起,除涉密人员及研究报告包含涉密内容的人员外,对未送缴纸质研究报告和未上传电子版研究报告的博士后不予办理出站手续。
5、出站博士后还需向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表1、表2、表3、表4(一式三份,含原件);
2)工作接收单位正式接收函(一式三份,含原件);
有独立人事权单位的接收函必须加盖人事(或组织)部门专用章;无独立人事权单位的接收函,须加盖单位人事行政公章,并另附该单位与人才交流中心签署的人事代理协议书复印件一式三份(或博士后本人与人才交流中心签署的人事档案存档协议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3)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者还需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其中设站单位审查意见,由博士后所在院系主管博士后工作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行政公章。根据中国博士后基金会规定,博士后获得的资助金出站时不允许转走,请在站期间使用完);
4)在站期间发表的本人为第一作者,中央财经大学为第一单位的学术论文复印件一份,包括封面、目录及文章第一页;
6、博士后持以下材料到全国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办理出站手续:表1、表2、表3、表4、接收函(均一式三份,含原件)和博士后证书(请到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领取),需转户口的,还需持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7、博士后将审批后的表格交回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相关材料下载:
请到中财博士后网站“表格下载”网页下载。
相关办公地点: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
       博士后进出站服务窗口新办公地点和办理手续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七层706 (北四环学院桥西南角)。电话:010-82310661
  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1月、6月、7月、12月:
  上午8:30-11:30、下午1:30-3: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行政楼707室,电话:62288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