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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3-10-17 15:39:42  |  浏览量:   【     小 】 【关闭窗口】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3〕121号),自2023年起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将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实施分档分类资助。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资助标准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资助期为两年,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人民币,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3年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

4.须为2023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前进站的人员;

5.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

6.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获选人员不得再申报博新计划。2023年博新计划通过函评进入会评但未获得资助的人员(有关名单将在2023年博新计划公示结束发布获选通知时公布),且符合相应条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可自动获得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资助,无需再次申报。

三、工作安排

1.10月22日前,申请人参照《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书》模版(附件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的“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板块,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将《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提交至所在教学科研单位。

2.10月25日前,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加强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对学术水平高、科研潜力大、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予以推荐,并于10月25日(周三)下午18:00前将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书》(附件1)《2023年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交至行政楼403房间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talent_cufe@126.com。

3.10月26日至11月2日,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各教学科研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议,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公布的设站单位推荐名额予以择优推荐。

4. 11月3日至11月10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通过科技部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对各设站单位推荐人员的科研诚信情况予以复核。

5. 11月11日至12月31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获选人员(评分标准见附件3),获选结果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公布。

四、相关要求

1.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制定研究计划,认真努力完成科研任务。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将适时对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的获选人员组织开展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届时获选人员申报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时填报的相关信息将作为科研业绩评估考核的依据。

2.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传达部署,认真组织申报,加强管理服务。

 

 

联系人:杨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 010-62288197

 

附件1: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书

附件2:2023年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推荐人员汇总表

附件3: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评分标准

 

 

 

 

                       人才工作办公室、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