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以及《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后工作暂行规定》(〔2004〕182号)第十四条等规定,现对我校进站时间超过4年至今未出站的博士后人员发布敦促公告。本批次博士后应在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科研工作并及时办理出站手续,超过期限,学校将作退站处理,本批次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人事处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