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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敦促超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尽快出站的公告

作者: | 发布日期:2019-12-11 00:00:00  |  浏览量:   【     小 】 【关闭窗口】

按照《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以及《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后工作暂行规定》(〔2004〕182号)中明确规定,在站时间不得超过6年,现对我校进站时间超过4年至今未出站的博士后人员发布敦促公告。本批次博士后应在2020年3月20日前完成科研工作并及时办理出站手续,超过期限,学校将作退站处理,本批次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人事处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