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博士后: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的学术科研水平,激励我校博士后在流动站工作期间积极探索,经人事处研究决定,对2016年度取得优秀科研成果的博士后给予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后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对象
博士后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的对象为我校正常在站期间(两年)的博士后,超出正常在站期间不予奖励。博士后申报的所有科研成果及获奖均须博士后本人为第一作者,申报的课题须博士后本人为主持人。
二、博士后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类型和奖励标准
(一)优秀学术论文奖
奖励条件及奖励额度参照《中央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附件1)。
(二)学术著作奖
1.奖励条件
奖励条件参照《中央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2.奖励额度
奖励额度参照《中央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学术著作奖二等奖标准。
(三) 省部级以上获奖科研成果的配套奖励
奖励条件及奖励额度参照《中央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四)纵向科研项目配套经费奖励
1. 配套奖励范围
配套奖励范围参照《中央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2.配套奖励额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配套额度为3万元;
教育部其他项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配套额度为2万元。
(五)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时,学校按最高奖励额度予以一次性奖励。
(六)根据当年经费、人员、成果情况,学校对师资博士后适当加大奖励力度。
三、申报方法
1. 博士后优秀科研成果奖励采取博士后本人申报方式。博士后申请人填写《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后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附件2)。
2.博士后将《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后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原件及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复印件于2017年1月9日之前交至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办公楼411),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马鸿楠
联系电话:62288197
附件1:《中央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附件2:《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后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
人事处
二零一七年一月五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