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在站博士后:
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评估与服务处《关于清理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我校清理超期在站博士后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博士后人员在站工作时间为两年,工作期满后应按时出站。2012年、2013年进站的博士后,在站时间已经超过规定时间,请于2017年3月31日之前出站或者退站。
如未按时办理出站或退站手续,我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将按照相关规定,做退站处理。
相关资料请在校博士后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10-62288197
办公地点: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411室
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