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32号),自2023年起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以下简称“国资计划”)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实施分档分类资助。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资助标准及数量
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2024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4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工作安排
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的申报条件和有关要求详见《2024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指南》(附件1)。
如申请人同时符合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申报条件可同时申报。同时申报者须先登录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系统(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上传B、C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
三、国资计划B、C档申报工作安排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4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3.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3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拟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拟进站的申请人须提交学位证明。已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或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5.入选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
6.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遴选程序
1.3月25日前,申请人参照《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附件2),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内容材料。已进站的申请人需在申报信息填写完毕后,从系统导出《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书》,将双面打印后的纸质版申报书提交至所在教学科研单位。
2.3月31日前,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加强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对学术水平高、科研潜力大、工作业绩突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予以推荐,并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在教学科研单位推荐意见》(附件3)、《2024年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4)。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于4月1日(周一)12:00前将《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书》及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附件3、附件4纸质版交至学院南路校区行政楼403房间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talent_cufe@126.com。
3.4月1日至4月12日,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议,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公布的设站单位推荐名额予以择优推荐。
4.4月15日至4月21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通过科技部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对各设站单位推荐人员的科研诚信情况予以复核。
5.5月份,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获选人员,获选结果拟于2024年6月30日前公布。
四、有关要求
1.获选人员为拟进站人员的,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在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办理进站手续,在已选定的合作导师指导下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逾期未办理进站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
2.通过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通讯评审进入会议评审、但未获得该资助的申请人,如符合相应条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申请人实际进站单位与申请时依托的设站单位一致;申请人同时申报国资计划B、C档且获设站单位推荐],可获得国资计划B档资助。
3.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传达部署,认真组织申报,加强管理服务。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62288197
联系邮箱:talent_cufe@126.com
附件1:2024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指南
附件2: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
附件3: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在教学科研单位推荐意见
附件4: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推荐人员汇总表
中央财经大学人事处
人才工作办公室、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